默认卷(TY)1/168章
踏遍红尘只为寻你
书名:踏遍红尘只为寻你
作者:曦诺云性别:可男可女类型:恩怨,仙侠主角:诺千忆,莫韶华……
作处:汤圆创作注明:未经本人允许,不可转载,抄袭,模仿,若有侵权者,即负责法律责任,侵权责任法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,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,先承担侵权责任。侵权者行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由侵权者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,被侵权者有权让侵权者承担一切由他(她)引起的法律责任!
总之,你敢抄袭,模仿我的书,让我知道。我便以牙还牙!用法律维护我的一切合法权益!
作者有话说:
这本书归根到底是以仙侠为背景,展开的一段故事。文章写了十万字就没了灵感,那是一年前的事了,断断续续就没写了。后来表姐来我家给我推荐了一个很好看的书,也是网站发布的,我闲的无聊便随意翻了翻,这真让我大吃一惊。女主的身世与我的百分之六十相似。
当然,我这本书的女主没有她那般简单。我这本书的女主悲惨到路人都可怜她!可身世却是人人听了都胆怯的。
这还不算什么,神仙住的地方通常分为:三界、六界,仙界,九界……
然而,她跟我撞上了一个界,也就是六界。她六界每个类型的族是和我不相同的。
我松了一口气。
于是我又看见了她那本书中有“五行”,我这本书也有“五行”,当然,她的五行与我的也不同。
有很多种“五行”,简单来说就是五个东西,都是同种类型的。
然而,我又继续往下看了。她的书和我的书就比如一个大圈里放着几个小圈,她的大圈和我的几乎百分之六十相似,而小圈里的内容完全和我的不一样。
幸好内容和我不一样,不然,我都想跳河死算了!
这!还不算什么!若是真有人抄袭我的,模仿我的该怎么办?我辛辛苦苦想出来的东西熬夜写出来的成果!
所以,我把一切关于版权的法律知识统统学了遍,不懂的还拿去问老师!然后还问了编辑关于书被模仿的事!学好这一切,我感到轻松极了。就在这时,又忽然有个人对我说,你能百分之百阻止要模仿你书的人吗?
我顿时欲哭无泪啊!
你模仿得了我东西,若是你能模仿红,那就一定会被我发现。若是模仿不红,那模仿有什么用,倒不如好好的用自己的实力写一本自己的书,这样多好!
写小说的人都有作者梦,我也有,我现在还小,想好好练练笔,你若是喜欢我的书,欢迎加我QQ。可以一起讨论,有好的平台我也会向你们分享。
我的性格:向阳而生。